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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下全详细的房产归属分析 看懂了再买

房天下  2015-03-27 11:03

[摘要] 新婚姻法下全详细的房产归属分析

一、权威条款提取

(一)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二)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四)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六)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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