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悉,浙江省工资调整工作正在进行,近期将对社会公布,公布的详细内容和具体日期还有待确认,有关人员表示“结合国家的政策,晚应该在7月底到位”。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
省部级副职1140元
厅局级正职900元
厅局级副职730元
县处级正职570元
县处级副职480元
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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